环境艺术专业(本科)
一、专业代码
130503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社会生义经济建设的发展需要,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相关学科领域理论知识与专业技能,并具有创新能力的和设计实践能力,能在艺术环境设计机构从事公共建筑室内设计、居住空间设计、城市环境景观与社区环境景观设计、园林设计,并具备项目策划与经营管理初步能力的应用技术型人才。
三、培养规格
(一)知识结构
1.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原理和主要内容,掌握基本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
2. 掌握外语、计算机等相关学科的基础理论和知识。
3.掌握设计素描、设计色彩、速写等徒手艺术表现方法。
4.掌握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应用的基本技能与方法。
5.掌握中外工艺设计史、中外建筑史、设计学概论的基本理论与知识。
6.掌握室内设计原理、建筑透视学等学科的基本理论与知识。
7.掌握建筑设计原理、建筑工程等学科的基本理论与知识。
8.掌握建筑模型制作、建筑装饰材料、构造与施工工艺的相关技术。
9.具有文化艺术与跨学科知识素养,了解我国环境艺术设计领域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国内外发展动态。
10.初步掌握一门外语,掌握资料查阅及运用现代信息的方法,适应当代社会对本专业应用型人才的综合能力需求。
(二)能力结构
1.了解环境艺术设计发展前沿,学习他人的基础上具有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
2.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3.具有团队精神和协同攻关能力。
4.具有扎实的环境设计美学、手绘及电脑效果制作、建筑模型等环境艺术设计学科的设计实践技能。
5.具有环境空间方面的认识能力及形象塑造方面的观察能力。
6.具有设计信息方面的筛选能力及设计意图的表达能力。
(三)素质结构
1.合格的思想道德素质。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较好的科学文化素质。掌握科学的思维方法,具有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追求真理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文化素养。
3.良好的职业技术素质。具有创新意识、质量意识、成本效益意识和技术思维品质。
4.健康的身体心理素质。具有一定的体育和军事基本知识,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得到必要的准军事化训练,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具备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四、主干课程
室内外设计效果图表现技法、人机工程学、建筑透视与制图、建筑模型制作与工艺、室内外设计原理、建筑设计基础、室内设计、展示设计、景观设计、建筑单体设计。
五、学制、学分与学位
(一) 学制
四年,弹性学习年限3~6年。
(二) 学分要求
学生必须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165.5学分,其中必修课程129.5学分,选修课程36学分。
(三) 学位
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