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在广播电视等传媒机构和其他相关单位从事播音主持及新闻传播等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规格
(一)知识结构
1.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原理和主要内容,掌握基本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
2.熟悉党和国家新闻宣传报道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规。
3.掌握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中国播音学以及艺术学、戏剧与影视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
4.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政治、哲学、经济、历史、社会、心理、美学等多学科的知识。
5.初步掌握一本外语,并且熟悉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
(二)能力结构
1.掌握标准的普通话,具有良好的播音主持发声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具有新闻、综艺、社教专题等节目的播音主持能力。
2.具有文学作品朗诵和影视剧演播、配音的创作能力。
3.具备新闻宣传报道、节目制作的基本能力,熟悉基本的传播技术及设备。
4.了解播音与主持艺术的应用前景、需要和发展动态。
5.具备英语听、说、读、写、译的基本能力和使用网络、计算机的基本能力。
(三)素质结构
1.合格的思想道德素质。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较好的科学文化素质。掌握科学的思维方法,具有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追求真理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文化素养。
3.良好的职业素质。掌握有声语言艺术创作和播音主持的基本能力。
4.健康的身体心理素质。具有一定的体育和军事基本知识,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得到必要的准军事化训练,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具备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
三、主干课程
播音主持艺术导论、普通话语音与播音发声、播音创作基础、广播节目播音主持、电视节目播音主持、语言学概论、新闻学、传播学概论。
四、学制、学分与学位
(一)学制
四年,弹性学习年限3~6年。
(二)学分要求
学生必须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163.5学分,其中必修课程133.5学分,选修课程30学分。
(三) 学位
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五、职业岗位与职业能力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