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河北省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的通知
各理事单位、各分支机构及有关高校:
按照河北省高等教育学会年度工作计划,经研究决定开展河北省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认识和把握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常态,以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和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为核心,研究贯彻落实国家及河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推动河北省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繁荣高等教育研究,进一步提升我省高等教育现代化水平。
二、选题及申报要求
(一)选题应着眼于河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结合各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实际,聚焦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突出内涵建设与特色发展。在鼓励基础理论研究的同时,特别支持实证研究,强化实践与应用研究,以不断提高选题的实践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课题申请人可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一)所列的参考题目和范围自拟课题名称,也可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个人研究兴趣、专长和工作内容自拟研究题目。
(三)本年度课题拟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重点课题应在省级以上期刊公开发表至少一篇论文,方可申请结题。
(四)本年度立项课题要求在1-3年完成。3年未能按期结题的,将予以撤项,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单位。
(五) 本次申报工作由各单位组织初评,择优排序向省高教学会推荐申报,原则上每单位申报课题数不超过15项。
三、申报条件
(一)课题申请人应从事实际研究工作,能够独立承担和负责组织实施课题的研究。《课题申请书》中所涉及的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应征得本人同意和亲笔签名方为有效。每名申请者只能申请一项课题。已承担学会课题逾期未结题者不能申报。
(二)课题申请人应恪守学术规范,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在课题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3年申报资格,已获准立项的将予以撤项处理和通报批评,并追究申请人所在单位的管理责任。
(三)申请重点课题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应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一般课题申请人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相当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四)河北省高教学会将择优推荐部分重点课题参加中国高教学会年度课题立项评审。对获批中国高教学会的项目,省高教学会将酌情予以经费支持。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课题申请者应认真填写立项申报书一式三份(见附件二)。
(二)学校初评后,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科研管理部门公章,同时填写《立项申报汇总表》(见附件三)。
(三)各校按规定时间,将以上申报材料邮寄至省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同时发送以上申报材料电子版至gjxh@hbu.edu.cn或1965753001@qq.com 。
邮寄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河北大学主楼1029室高教学会秘书处
邮编:071002。
联系人: 马玉娟 祁建西
电话:0312-5079759;0312-5079421
五、其他事项
(一)本年度课题受理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2015年度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已上传至公共邮箱,请申请人自行下载。邮箱地址:gjketi2013@163.com 密码:keti123456
河北省高等教育学会
2015年 6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