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评建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时间:2015年06月19日点击:次
各单位、各部门:
在省教育厅的关心和指导下,学院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评建工作方针,统一部署、科学谋划、精心安排,经过全院师生员工的辛勤劳动和共同努力,在4月24-26日接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专家组正式评估中,顺利通过了增列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首批三个本科专业学士学位授权评估。为更好的调动积极性,促进工作,进一步做好我院其他本科专业的评估工作,决定对此次学士学位授权评审过程中涌现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
一、推荐范围及名额
全院在职在岗的教职员工都可参加此次评建工作先进个人的推荐。各单位(部门)按照本单位(部门)教职工人数的20%的比例推荐先进个人。
二、推荐先进个人的基本条件
先进个人的基本条件: 认真完成学院和部门安排的各项评建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表现突出,成绩显著,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评建工作任务;埋头苦干,甘于奉献,积极承担学院和本部门评建工作;自觉遵守评建工作各项纪律,无教学、管理事故,无违纪违规现象,管理、服务工作受到师生员工和专家的好评。
三、报送时间和要求
1、各单位(部门)推荐的评建工作先进个人填写《学士学位评建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表),于2015年6月18日(本周四)下午四点前报于评建办公室。
2、过时不报,视为弃权。
四、推荐要求
各单位(部门)要以此次推荐工作为契机,深入挖掘对学士学位评建工作中的典型人物和突出事迹,认真确定推荐对象,广泛听取本单位(部门)教职工的意见,认真总结被推荐对象的事迹材料,客观真实反映先进个人的典型事迹。
评建办公室
201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