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须知
时间:2014年05月08日点击:次
(1)考生报名、填报志愿和考试均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地点、办法进行。
(2)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必须缴纳学费、住宿费。
本科层次专业:文史类专业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1500元,
理工类专业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3500元,
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5500元。
专科层次专业:文史类专业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年7000元,
理工类专业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年7500元,
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航空服务专业收费标准为:航空专业学生以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住宿由学院统一安排,住宿费收费标准按每生每年1200元。
注:学费可分学期进行缴纳。
退费标准及方法:入学后因各种原因退学学生的学费退还标准及方法按照河北省相关政策执行。
(3)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由2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证书;按教育部政策和我院规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2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学士学位。
(4)学生按国家规定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及校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