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基本章程
一、 组织性质:2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校学生会是在院党委领导下,团委指导下开展工作的学生组织。
二、宗旨和义务:
(一) 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努力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人才。
(二)组织和带领同学开展社会服务,积极投身社会义精神文明建设,是院团委联系学生的桥梁。
(三)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代表学生参与学校教育和管理事务。
(四)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打造学院学生文化的良好氛围。
三、成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学生会成员享有以下权利:1、在学生会各组织中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2、对学生会一切工作和决议,有咨询、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3、有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二)学生会成员必须履行的义务: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2、遵守学生会章程,执行学生会决议。3、积极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学生会委托的工作,维护学生会的整体荣誉。4、各级学生会干部除履行成员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热心为同学服务。
四、学生干部应该做到: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二)热心为同学工作,认真实干,勇于开拓、创新。
(三)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争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四)谦虚、谨慎、密切联系群众,实事求是,注重调查研究,养成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习惯,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和文化修养。 (五)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第二章 各部基本职能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工作职能
一、 学生会主席职责:
(1)负责学校学生会的全面工作,并主持召开学校学生会主席团会议,学生会各部长会议,学生会全体会议。
(2)学生会全体成员大会,讨论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决定布置各项工作。
(3)及时向学生汇报学生会工作情况和学生思想动态,参加有关校务会议。
(4)代表学校学生会向上级汇报工作,并及时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
(5)学校学生会主席对全校学生负责,接受学校学生会及全院学生的监督。
(6)指导帮助检查督促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协调各方面的关系。
二、学生会副主席职责:
(1)协助主席做好学生会有关工作。
(2)主席不在时受主席委托执行主席职权。
(3)明确职责分工,直接抓坚持参加主管部门的各项工作和活动。
(4)向主席和学生会主席会议汇报自己分管的工作,完成主席交办的其他的工作任务。
三、办公室主任职责:
(1)协助学生会主席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并检查督促工作落实情况,搞好学生会每月、学期、学年工作总结、评比,经常向主席汇报。
(2)协助主席召开学生会例会,协助各部门工作。
(3)负责学生各类文书工作、档案管理、财务管理、办公室用品供应等及日常工作。
(4)完成院领导、学生会主席交办的各项任务。
四、学习部长职责:
(1)明确学习部的工作职责,定期召开部属会议,研究工作,交流情况,落实措施。
(2)开展学习竞赛,经验交流,纠正不良学风,积极表扬和宣传学习成绩进步显著的班级和个人。
(3)配合教研组搞好学科竞赛,完成教务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4)协助其他部门做好学生会工作。
(5)完成院领导、学生会主席交办的各项工作。
五、生活部长职责:
(1)贯彻学校关于劳动、卫生工作的意见的措施。
(2)负责全校卫生清洁工作,并组织人员进行检查、评比、公布、督促执行情况。
(3)指导个班生活委员的工作。
(4)协助食堂管理部门管理食堂卫生。
(5)协助其他部门做好学生会工作。
(6)完成院领导、学生会主席交办的各项工作。
六、体育部部长职责:
(1)组织、督促学生体育锻炼,抓好早操和课外活动,协助校体委抓好学生体育锻炼,做好体育达标工作。
(2)协助抓好学校田径运动会的准备、组织和参加工作。
(3)有计划广泛开展体育活动,组织学生、学校际体育邀请赛,班级体育比赛等,发现、培养体育骨干,活跃学生课余生活。
(4)认真按时制订本部计划,并定期向主席汇报工作。
(5)协助其他部门做好学生会工作。
(6)完成院领导、学生会主席交办的各项工作。
七、文艺部部长职责:
(1)举办各种文艺讲座、文艺演出等活动,提高同学们的文艺理论水平和欣赏水平,陶冶同学们的情操,丰富同学们的业余生活。
(2)搞好重大节日的庆祝活动,组织举办学校文艺比赛。
(3)组织排练节目,参加学校各种文艺比赛,力争好成绩。
(4)平时多注意发现培养人才。
(5)认真按时制定本部工作计划,并定期向主席汇报工作。
(6)协助其他部门做好学生会工作。
(7)完成院领导、学生会主席交办的各项工作。
八、外联部部长职责:
(1)主持外联部的全部工作。
(2)负责联系校外的一些单位和企业,为我学校举办的相关活动及学生会其他活动寻求赞助经费,并努力与这些部门保持长期合作关系。
(3)了解同学们对学校生活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应,不断加大校园特色活动的展开力度。
(4)负责协会的外事工作,与兄弟学校保持联系,对外协调,即学生会的“外交”。
(5)负担着与校内外各媒体和企业之间的联系与合作的任务。
(6)协助与社会各种商家媒体的联络,做连接社会和高校的纽带。
(7)协助其他部门做好学生会工作。
(8)完成院领导、学生会主席交办的各项工作。
九、宣传部长职责:
(1)积极展开各项交流活动,举办书法比赛、绘画比赛来提高广大同学书画水平和文字功底,丰富大学生业余活动。
(2)围绕重大节日和院大型活动做好宣传工作。
(3)充分发挥机能,利用各类媒体窗口展现我院学生风貌,及时宣传报道我院的学生工作,树立我院形象,提高我院在兄弟院系中的地位。
(4)负责保管学生会的宣传用品,对院重大活动及取得的成绩进行及时宣传。
(5)认真按时制定本部计划,并定期向主席团汇报工作。
(6)完成院领导、学生会主席交办的各项工作。
十、网络部长职责:
(1)负责院学生会网络的建设,维护、宣传及管理。负责新闻的网上发布和更新,提供有关学生会工作的最新消息,利用网络这一优秀媒体的网络部将与宣传部进行整合,及时地报道我院的各种重要活动与会议,并且对学生会各部门进行宣传。
(2)收到学院、新闻部相关通知或新闻后,及时将其及时发布在学院网站上。
(3)为学院的各项大型活动提供电脑方面的技术支持,编辑制作活动相关的DV、PPD、电子杂志。
(4)开展网络安全的宣传、教育活动。
(5)完成院领导、学生会主席交办的各项工作。
十一、权益部长职责:
(1)负责学生的生活管理和权益保障,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
(2)解决同学们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维护同学们的合法利益权益。
(3)完成院领导、学生会主席交办的各项工作。
十二、纪检部部长职责:
(1)检查、督促学生遵守规章制度,依法履行职责。
(2)调解学生内部矛盾、查处违规现象,维护学员活动、会议等相关场地秩序。
(3)协助学生会其他各部完成相应的工作。
(4)完成院领导、学生会主席交办的各项工作。
十三、学生会组织部职责:
1.熟悉掌握全院团组织的基本情况,了解基层团组织的活动、组织生活。
2.负责业余团校、学生干部培训班的组织工作。
3.督促检查系部团总支、团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协助团委做好“五四”奖先工作和团总支平时考核工作。
4.做好团组织、团员的档案建立和管理工作,做好组织工作的各种数据统计和材料收集工作。
5.完成学生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 管理制度一、考核制度
(一)工作组织性
(1)例会无迟到,缺席现象,有事需提前请假(具体考核标准可参考学生会例会制度)
(2)部门组织活动及学生会组织活动需准时参加(考核标准与例会制度考核标准相同)。
(3)部长服从主席的工作安排,定时向主席汇报其部门的工作,部员服从部长的工作安排,分工能及时完成,对形成的决议坚决执行,行动积极。
(4)加强团结合作精神,各项工作能积极主动予以支持。
(二)工作原则性
(1)学生会成员不准搞特殊化,需坚持原则。
(2)学生会成员要遵纪守法,不能违反校纪校规。
(3)学生会成员必须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努力提高工作和学习效率,坚决杜绝挂科现象。
(4)学生会内部杜绝出现恋爱关系,严禁部与部之间,一个部门内部部长与部长,部长与部员恋爱。严重影响工作效率,而且有损院学生会的声誉。
(5)学生会内部一旦发现恋爱关系,无论先期表现如何优秀必将严惩不怠;违纪情况严重的将记录学生会档案,予以警告。 (三)工作方法性
(1)各部部长每学期初要交一份工作计划,每项活动结束后,主要负责部门要认真总结,并交一份活动总结书。
(2)工作有主见,能提出好意见,敢于创新,不拘一格。
(四)工作成绩
(1)每次大型活动前,活动主要负责人必须做好详细的工作安排,工作职责具体到各部门,各部门具体到个人,由办公室主任统一记录,活动结束后,依照事先做好的工作安排严格考核。对于好的工作作风、工作思路、工作方法要继续保持与发扬;对于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必须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问题出于个人的,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反思,思考解决问题的方案方法,并交一份“经验总结书”;问题处于部门的,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召开内部会议,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思考解决问题的方案方法,部长要交一份“经验总结书”。
(2)各部门在活动中取得的成绩作为考核制度的一项标准。
二、例会管理制度
(一)全体成员例会制度:
(1)每一周举行一次例会;
(2)例会时间,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3)由学生会主席主持,特殊情况下委托副主席。
(4)学生会成员必须准时到会,不准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出席者必须提前请假,否则按缺席论,并予以记录;
(5)例会由办公室予以认真如实记录。
(二)部长例会
(1)每一周举行一次例会。
(2)例会时间,地点体育馆二楼新办公室(时间:另行通知 )。
(3)由主席团,办公室主任及其他部门部长参加。
(4)成员必须准时到会,不准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出席者必须提前向学生会主席亲自请假,否则按缺席论,并予以记录。
(5)例会由办公室主任予以认真如实记录。
(三)大型活动前动员会议
(1)活动前一天举行
(2)会议时间,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3)由学生会主席主持,特殊情况下委托副主席。
(4)由主席团,办公室主任及其他部门部长参加。
(5)会议由活动主要负责人主持、具体安排各部门配合工作。
(6)成员必须准时到会,不准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出席者必须提前请假,否则按缺席论,并予以记录。
(7)例会由办公室予以认真如实记录。
(四)大型活动后总结会议
(1)活动结束后立即举行
(2)会议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3)会议由学生会主席主持,特殊情况下委托副主席。由活动主要负责人进行活动总结,其他其他配合部门也要进行总结。
(4)例会由办公室予以认真如实记录。
(五)考核标准
(1)迟到;无论因任何原因迟到三次者给予警告处分、迟到四次者记为一次缺席。
(2)请假:因事无法参加会议,要至少提前一天到办公室领取请假条,由部长签字交由纪检部,请假三次者记为一次缺席。(特殊情况例外)(3)缺席:无故缺席两次者,给予警告处分,无故缺席三次者取消学生会成员资格。
三、档案管理制度
(1)为确保学生会工作规范、有序的进行,制定本条例。
(2)档案管理工作统一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办公室对学生会所有文件进行分类、整理、归档,并及时对各项工作进行总结,在例会上向主席团汇报情况。此外,听取各部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总结经验,保障学生会的工作顺利进行。
(3)学生会档案分类为:规章制度、会议记录、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各部门学期活动记录;学生干部档案;平时发放的文件;调研报告等。平时有关档案都将据此分类,各类档案均要求电子版。
(4)学生会各部门每学期初,应向学生会主席团呈交一份详细的工作计划。学期末,各部门应将本学期工作进行总结,整理制作各部门本学期活动记录文档册。
(5)各部开展大型活动应作详细的活动计划预算、活动记载、宣传文稿、活动图片及音像、活动总结等应认真记录活动开展情况,并及时交至办公室存档。
(6)各部将材料交到办公室后,由办公室按部门、类型存档。各部门如需查阅,归还时必须放还原位,并不得有缺损。
(7)档案一般不外借,外单位如需外借,需经学生会主席同意,并在办公室进行登记,留下证件,按时归还。
(8)各类档案是主席团、办公室对各部门工作表现作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也是办公室对学生干部进行考核和评优的依据。各部门应该认真对待。
四、奖惩制度
(一)制定原则;
(1)有章必究、有奖有罚、奖惩分明、奖惩有度。
(2)学生会的奖惩工作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坚持民主选举、民主评议、办公室的考核和主席团意见相结合。
(3)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犯错误的成员,要坚持思想教育与处分相结合,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4)本制度包括原则、奖励、处罚和附则撒把部分,适用于学生会全体成员。
(二)奖励:
(1)工作积极、认真负责者
(2)一学期都有参加学生会组织的集体活动者
(3)对本职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并有一定突出成绩者
(4)为学生会制定计划或献计献策者
(5)一学期例会全勤者
(6)职能部门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
(三)惩罚:
(1)在学生会工作、活动过程中与他人发生争执,有损学生会形象者。
(2)故意欺骗主席团、各部门负责人者。
(3)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者。
(4)由主观原因造成的累计两次工作失误者。
(5)无故缺席例会,不能按时参加活动者。
(6)徇私舞弊,以权谋私,有“偏向性”追求特权破坏学生会声誉者。
(7)私自挪用学生会财物者。
(8)以学生会名义处理个人或其他组织事物者。
(9)不能按时提交工作计划、活动总结和经验总结者。
(四)附则:
1、奖励方式;
(1)个人奖:推荐学生会优秀干部、先进个人、优秀团员、院学生会先进个人。
(2)集体奖:院学生会先进部门
2、评选时间:推荐校学生会优秀干部、先进个人、院学生会先进个人、院学生会先进部门在每学期的期末进行。
3、处罚等级:
(1)个人处罚:警告、严重警告、除名,无故退会者,全院张榜公布,情节严重者,由广播站广播
(2)集体处罚:警告、严重警告五、补充管理制度:
(1)各部门成员根据安排对办公室进行定期打扫
(2)接触物品需登记(附表),对擅自借出、浪费、损害学生会财物者予以处分。第四章 重大活动申请制度及程序1、各部门的活动涉及院系学生会或全院学生,须向主席团递交书面活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2、学生会的活动,凡涉及其他院系学生会或全校学生、均须向主席团递交书面活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3、学生会的活动若可以在该部门可以完成,则由该部门自行解决,涉及到掐他部门的重大活动,各部门必须事先商量,经达成一致意见,再上报主席团讨论。
4、主席团对下级申请的活动,应认真审核,调查清楚,认为切实可行方可批准,涉及学校其他部门配合的重大活动应由校团委同意后报请校党委。
5、申请应写明活动名称、时间、地点、目的、过程以及对整个活动的预期效果等,即书面完成一份活动策划书。涉及到财务方面,必须事先递交财务预算。
第五章 附则
1、配合学院学生工作,起到学院和学生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同时将同学的心声和建议及时反馈给学院做好广大同学利益的代言;
2、发挥学生会的主观能动性,帮助同学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困难;积极认真地开展学生活动,丰富同学的课余文化生活,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完成好专业学习。
二学生会成员不得滥用职权,损害广大同学的利益;要搞好内外团结,不得相互制造矛盾;违反《学生会章程》的成员,学生会进行批评教育,免除任职或者给予开除学生会等处分,情节严重者由上报学校给予纪律处分。
三1、学生会成员不参加学生会的工作,如无正当理由,均被认为自行脱离学生会,不及时请假的,一次不请假给与提醒,两次给予警告,三次给予开除并消除档案处分;学生会成员因打架斗殴等不良行为严重违反学校规定的,学生会将坚决给予开除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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